申请居留和家庭团聚材料不能用“自我证明”
罗马2月21日消息,自从一月份行政文件手续简化法规开始实施后,很多外国居民都以为不需要再为各种证明而到处奔波了,因为该法规规定公共机构不再为其他公共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因为它们都包括在公共行政档案中,完全可以采用自我证明形式。但自我证明形式不适用于移民,或者说一些移民法规定的手续不能使用这种形式。
非欧共体移民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使用自我证明形式,譬如:申请居留卡所需的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家庭团聚的住房条件证明,申请待业居留时的求职登记证明,以及大学生延长学习居留的大学注册证明等,都不能使用。
非欧共体移民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使用自我证明形式,譬如:申请居留卡所需的犯罪记录证明,申请家庭团聚的住房条件证明,申请待业居留时的求职登记证明,以及大学生延长学习居留的大学注册证明等,都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