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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价是成本的50倍 中国破获特大假药案

热度852票  浏览237次 时间:2013年2月14日 19:42

一盒只有4角钱成本的假药,经过包装,运输到外地城乡接合部的小药店里面,摇身一变成20元的“真药”,价格是原来的50倍。新京报消息,由中国公安部统一指挥,湖北、河南、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等地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药案,抓获19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假药生产、存储、销售窝点7个、缴获各类假药593万粒,涉案价值2200余万元。

  武汉警方透露,去年6月,警方发现有不法人员在武汉市汉阳区米粮村一带租房销售假药。经调查,原来犯罪嫌疑人黄某专门在武汉租赁房屋设立窝点从事假药生意。

  一方面,他与在河南驻马店开设地下假药生产窝点的湖北天门老乡钟某勾结,委托钟某加工生产能治疗股骨头坏死、风湿、关节炎、高血压、性功能障碍等病症的中成药药丸和胶囊。另一方面,他找到一些小型不法印刷工厂定制假药包材和说明书,将委托钟某生产的药丸、胶囊加工、分包成“蜂毒胫骨莲”、“五毒胫骨丸”、“藏鞭鹿茸丸”、“参茸双宝”等20余种假药。由于这类药品在正规药房的售价都在20元至30元左右,而他卖到小药房的价格只有10元,巨大的差价让部分药房和药商铤而走险。

  据了解,这些假药的主要成分是淀粉,甚至是面粉。有些冒充高血压类药品售出,高血压病人吃了会加重病情。

  据中新社北京2012年2月13日电,中国国务院当天印发的《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宣称,目前药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药品评价性抽验总合格率显着提高,化学药品、中药、生物制品的抽验合格率大幅提高,药品质量总体上保持较好水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露,在此前为期两年半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中,捣毁了非法生产、销售假药窝点1800余个,涉案总金额33.5亿元人民币。核查违法网站1350家,并发布11期《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告》对194家严重违法网站进行了曝光。

  但当天印发的规划也明确指出,目前“药品安全风险仍然较大”,制售假药现象频出,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售假日益增多,有些假药甚至进入药品正规流通渠道。

  针对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现象,有观察人士认为,不法分子以本地正规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建立网站,对外发布招商信息,然后通过互联网营销方式将涉案物品销往全国。这种新型犯罪模式对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和日常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鉴于此,规划将完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部际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部门打假协作机制,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打击生产假劣药品以及利用互联网、邮寄、挂靠等方式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进出口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并研究解决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定罪量刑过低问题,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当局还将规范网上药品信息服务与广告发布,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加强药品电子商务特别是网上药品零售市场监管,严格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网站资格审批。

  2012年深圳的《宝安日报》就有报道说,7月9日,宝安药品监管分局根据举报线索,联合福永街道办、塘尾派出所,一举捣毁了一藏匿于居民楼内的制售假药窝点,执法人员在现场巧用作案电脑中的“阿里旺旺”软件和淘宝支付平台,成功锁定假药的流向、销售数量及金额。

  该制售假药窝点位于宝安区福永街道塘尾社区的一栋居民楼内,由相邻的两间一室一厅居民房组成。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窝点杂物凌乱堆放、异味满屋蔓延、布满灰尘垃圾,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屋内散放着药品“额窦炎根治散”以及淮山粉、木薯粉、茯苓粉等生产原料和包装盒等,水浴锅、封口机、粉碎机、天平等制假工具随地摆放。执法人员现场共查获假药“额窦炎根治散”成品450粒,未贴标签胶囊7200粒,并当即对涉案药品、半成品及制药工具依法进行了先行登记保存。这些药品包装精美,标示“治疗”额窦炎、筛窦炎、蝶窦炎及上唿吸道感染,而药品标签上却无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等基本信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该药未经国家批准即进行生产,按假药论处。

  在对该窝点进行搜查时,执法人员在现场正在运行的电脑里面发现,有一阿里旺旺聊天窗口处于开启状态,期间不断有人要求购买药品“额窦炎根治散”。淘宝网支付宝交易平台亦为打开状态。执法人员查询该支付宝显示,购买“额窦炎根治散”的交易活跃,近两年来的交易收入金额就高达15万余元。现场的大量快递单的副联和收据显示,该药品销售范围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区。

(2012年9月13日,新疆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县城文化广场摆摊设点展示100多种假冒伪劣药品。9月份是全国“药品安全使用宣传月”)
2011年10起制售假药典型案例

  据《人民日报》北京2012年3月15日电,2011年以来,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等违法犯罪活动,先后侦破制售假药犯罪案件6500余起,捣毁制售假药窝点1800余个,摧毁犯罪团伙400余个。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公布了2011年打击假药犯罪10起典型案例。

  1.河北唐山赵某等制售假药案。2011年9月,河北省唐山市公安机关成功捣毁一制售假药的“黑工厂”,抓获赵某等2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缴获14套制假设备及大量假药成品、原料,案值达1.6亿元。

  2.天津宝坻木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售假药案。2011年5月,天津宝坻公安、药监部门,对天津木森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制假窝点进行联合查处,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并在山西、黑龙江等地相继捣毁储存窝点5处,查扣假药900余箱,案值300余万元。

  3.辽宁沈阳宋某等制售假药案。2011年8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机关会同药监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一举侦破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国家禁止药品“曲美”(盐酸西布曲明)案。

  4.上海松江肽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2011年8月,上海市公安机关会同药监部门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肽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9名,捣毁制售假药团伙7个、生产假药的“黑工厂”、“黑作坊”15处,查获假药3万余份,案值达3000余万元。

  5.江苏无锡张某等跨国制售假药案。2011年4月,江苏省无锡市公安机关会同药监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成功摧毁一制售假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当场查获假冒特罗凯等抗肿瘤药物160余瓶,案值达2600余万元。

  6.浙江新昌梁某等特大制售假药案。2011年7月,浙江省新昌市公安机关会同药监部门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的梁某等特大制售假药案,抓获团伙成员24名,捣毁制假窝点19个,查获假冒精神类药品“盐酸曲马多”7700万粒,“奥美拉唑肠溶胶囊”等10多种市场热销药品2500多万粒;缴获制假设备26台以及大量假药成品、半成品,案值达1亿元。

  7.安徽阜阳金某销售假盐酸曲马多案。2011年4月,安徽省阜阳市公安机关和药监部门联合行动,捣毁一销售假冒盐酸曲马多片的窝点,抓获金某等犯罪嫌疑人3名,现场查获假药1.4万余盒,案值达6000余万元。

  8.山东威海马某等制售假药案。2011年3月,山东省威海市公安机关会同药监部门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当场查获制假设备一套及大批制假原材料,缴获假“西力士”、假“伟哥”等假药20余万粒,案值达3500余万元。

  9.河南安阳刘某等制售假药系列案。2011年8月,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河南省安阳市公安机关会同药监部门,成功破获以刘某等人为首的特大制售假药犯罪系列案件,捣毁生产窝点117个,打掉犯罪团伙64个,收缴96台制假设备、16万份包装材料和2400余公斤制假原料,查获假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60余种假药6000余万片(粒、支),案值近1亿元。

  10.广东广州刘某等制售假药案。2011年5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药监部门会同吉林和山东公安机关联合行动,一举捣毁2个假药生产窝点、4个仓储窝点,当场抓获刘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查扣假冒新康泰克、999感冒灵、吗丁啉、云南白药等20余种假药200余箱及大批假药半成品,案值400余万元。

调查:千万元假药如何流布全国

(北京民警在展示收缴的部分假药)
  新华网哈尔滨2012年1月20日电, 黑龙江省药品监管部门日前通报,历时两年追踪调查的“鹤岗市特大非药品冒充药品假药”一案告捷。包括“哈药集团”和“三九医药集团”在内的知名药企药品均成不法分子造假对象,“假药”销往全国二十余个省份,涉案金额达千万元。

  黑龙江省鹤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队长滕义生告诉记者,2010年6月,有线索举报称有人加工假药。他带领稽查人员立即赶赴案发地点,经过一个多星期昼夜蹲点和多方调查,初步认定这伙人有重大违法行为嫌疑。7月2日11时许,稽查人员主动出击检查现场。

  “虽然办案多年,但现场情况仍然让人震惊。”滕义生回忆,200多平方米的临时厂房内标有“哈药集团”和“三九医药集团”字样的包装盒、说明书和宣传单,半成品和成品堆积如山。在现场清点了近40个品种,成品数量达11.7万盒,半成品数量达14.2万个,其他包装盒、标签、说明书达145.6万个。查获的销售记录显示成品已经销往全国20余个省份。一伙人正在加工标志生产厂家为“辽宁博适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生产的三九黄皮肤、熊胆障清护理液等成品和半成品。

  “针对知名药企旗下的软膏、喷雾及液体制剂成为造假热门。”滕义生分析,这几类品种均为外用制剂,与直接注射到人体内的针剂不同,不会立即对患者身体造成严重损害,短期内只能延误病情。选择知名药企的这些品种,不仅能保证产品销路,而且还相对安全。

  “现场人员没能提供任何有效资质证明材料和证照。”滕义生说,他们初步认定查获物品符合国家有关“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规定。

  “这起案件的突出特点是生产销售链条完整,在全国实行加工、销售一条龙管理,采取分段加工、异地装配、异地销售的方式经销。”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调研员冷朝阳说。

  造假者“经营能力”之高,经济实力之雄厚令人瞠目。这起案件的涉案产品并没有在案发地销售,而是被不远万里销往河南、新疆等地。产品的包装材料、半成品也并非从本地购买,而是从辽宁、河南、浙江、陕西等地通过银行汇款邮购。

  “涉案人员还利用互联网发布招商信息拓宽销售渠道。”冷朝阳表示,他们以本地一家正规医药有限公司的名义建立网站,对外发布招商信息,然后通过互联网营销方式将涉案物品销往全国。在稽查人员与这个正规医药公司核实后发现,该公司并未授权任何组织及个人以公司名义经营销售本案涉案产品。

  冷朝阳认为,这种新型犯罪模式对执法部门调查取证和日常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这种手法有利于不法分子规避当地执法人员的检查,同时也对监管部门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除要求省内多部门监管无缝隙外,跨省多部门协作也须紧密衔接。

  根据初步掌握的线索,鹤岗市稽查人员一方面向西藏自治区卫生厅等12家行政部门发出协查函;另一方面派人前往辽宁、河南和浙江等多地进行实地调查取证。调查结果显示,涉案物品标示信息和查获的资质证明材料系伪造,案件事实终于水落石出。

  历时一年多的追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克服重重阻力,查出藏匿在辽宁、河南等地的造假分子,跟踪追缴成品和半成品货值800多万元,查获造假药品累计货值金额近千万元,走访500余人,取证近百人。

  “目前我国药品监管已经逐步开展部际和省际等多种形式的跨部门、跨地域合作。”冷朝阳认为,“鹤岗市特大非药品冒充药品假药案”的成功破获是这一模式的良好示范,有效避免监管漏洞的同时,给予不法分子更为严厉的打击。有关部门应注意把握这一药品监管发展趋势,有效避免监管盲区。

  除多部门协作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外,药品监管部门还应加强与媒体合作为群众用药安全构筑“思想防线”。通过专题节目、公益广告、健康讲座、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普及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鼓励公众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提升公众辨识假劣药品的能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冷朝阳认为,这起案件也对监管部门提出新挑战。比如假药通过互联网进行营销,信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不易控制,社会危害性较大,负面影响不易挽回;不法分子以邮递方式将假药向全国输送,这一环节如何监管目前仍是空白,亟待立法明确。

  针对中国药品生产企业迅速发展,监管难度增加等现实情况,业内人士认为,基层监管部门检验经费少、人员不足、经验缺少等问题亟待解决。有关部门还应考虑加大对基层监管部门投入,建立完善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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