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欧华传媒网 >> 新闻 >> 广东新闻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梅州市梅县派出所副所长酒驾警车撞死路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羊城晚报   发布者:ohwebwwwad
热度751票  浏览140次 时间:2013年4月16日 12:22

  欧华网4月16日电:据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蔚山、通讯员汤佳报道:4月15日,梅州市梅县丙村派出所副所长丘志强在值班时擅自驾驶警车外出赴宴,酒后驾车撞死一名路人。梅州市、梅县纪检部门已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肇事民警及另一涉案人员已被刑拘。

  4月13日晚,梅县公安局丙村派出所副所长丘志强在“正常值班”时应朋友之约前往10公里外的雁洋镇聚餐,并擅自驾驶“粤M4540警”号车外出。当晚12点左右,丘志强酒后驾驶该警车与朋友丘某等人返回丙村镇,行至丙村镇老S223线新圩村口路段时,与驾驶摩托车的温某珍相撞,导致温某珍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丘志强离开现场,并指使丘某将肇事警车开到某修理厂。民警随后在梅县荷树园电厂入口处附近将该车逮个正着。

  据了解,丘志强今年39岁,2012年11月底调任丙村镇派出所任副所长。死者温某珍今年53岁。15日晚上9点多,记者来到新圩村,温某珍的弟弟告诉记者,事故地点离他家仅几百米,但直到14日早上6时40分,才有民警上门拿出温某珍的照片给他辨认,他才知道哥哥出车祸了。有村民说,死者亲属提出了80万元的赔偿要求,但昨晚死者的两个儿子否认了这个说法。



                                                                   【编辑:寒萍】

顶:28 踩:46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23 (235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43 (235次打分)
【已经有207人表态】
48票
感动
23票
路过
25票
高兴
22票
难过
26票
搞笑
15票
愤怒
20票
无聊
28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