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城管掐小贩案开审 小贩索赔精神抚慰金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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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小贩“暴力抗法”还是城管“暴力执法”?
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就此展开激烈争议,原告阿燕索赔精神抚慰金11万
昨日开庭,法庭首先播放了由海珠区城管提供的当时事件视频。新快报记者孙毅/摄
备受关注的“城管掐小贩”案昨日上午在海珠区法院公开审理。小贩阿燕称海珠区城管及公安执法“违法”,诉求法院确认,并索赔精神抚慰金共计11万元。昨日,阿燕一家并未到庭,双方就“小贩暴力抗法”还是“城管暴力执法”、“公安强制传唤”是否违法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该案将择日宣判。
■新快报记者 黄琼 通讯员 王艳 杨美满
现年22岁的阿燕是浙江人。据阿燕及其女儿小欣(1岁半)诉称,2013年3月6日,其在海珠区客村立交附近设摊卖水果,被海珠区城管七八名工作人员要求,不得摆卖,其立刻答应离开,但因行动不够迅速,被后者谩骂、威胁,并做出扭臂、掐脖的人身强制和伤害,其只是出于本能反抗,被后者报警诬称其妨害公务,并扣押了其所有经营物品。海珠区公安分局接警后到场,既未出示证件,也未听取其陈述、申辩,更未进行相关事实调查,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阿燕等人认为,海珠区城管和海珠区公安分局在上述执法行为中,程序、实体均存在明显重大违法,造成其一家身心重创,遂诉求确认两被告上述行为违法,并判令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要求赔偿交通费30元、误工费400元,精神抚慰金共计11万元。
对此,两名被告均表示执法有理,请求法院驳回阿燕的所有诉求。
■庭审现场
因该案备受关注,尽管是上午9时开庭审理,但不到8时30分,审判庭已人满为患,而法院外,尚有长达5米多的“小长龙”在等候。不过,备受关注的阿燕夫妇并未到庭,一名高大严肃的光头律师坐镇原告席。
原告:我们是有错,但该这样对待吗
作为阿燕的代理律师,其毫不讳言,阿燕的乱摆卖行为的确违规,每每开腔都不忘直言有错,但其同时厉声质疑,“我们是有错,但就应该被这样对待吗?应该被带来这么大的伤害吗!”
城管:我们也有不对,没做到打不还手
而作为被告的城管方,尽管指责阿燕暴力抗法,但最后仍数次表示城管协管掐人“不妥”,表示歉意。“我们也有不对,没有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同时提出,阿燕拿番石榴砸人即构成暴力抗法,“别看是水果,一个番石榴一斤多,砸在肚子上真的很疼,你们可能没试过……”
公安:以后给当事人买牛奶,一定要开发票
作为另一被告的公安,被质疑将年幼的小欣一同带回公安机关“太没人性”,阿燕的代理律师称,在滞留的近24小时中,小欣仅食用一碗馄饨面,事后回家因此长久无法进食。对此,公安方表示,询问途中,曾购买面包、牛奶等为小欣补充营养,并未对其苛待。对此,阿燕的代理律师并不认同,“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你们做了这些,也没有相应票据。”
“在这件事上,我们也需要检讨。”庭审最后陈述时,公安方代表表示“以后给当事人买面包牛奶,一定要开发票……”话音未落,引得现场一阵哄笑。
[编辑:寒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