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欧华传媒网 >> 新闻 >> 温州新闻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路边一张带密码银行卡 两市民捡卡取钱涉嫌诈骗被拘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温州商报   发布者:ohsbwebsys
热度961票  浏览225次 时间:2014年4月15日 08:42

  逛街采购物品,发现路边躺着一张银行卡,让人惊喜的是,卡背还写有六位数密码。碰到这等“好事”,让永嘉两男子喜出望外,捡起卡直奔银行卡,取走了卡内六千五百元。可是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的行为涉嫌了信用卡诈骗,目前已被乐清警方取保候审。

  街上捡到一张带密码的银行卡

  “如果知道是这个后果,打死我们也不会干。”提及捡卡取钱,永嘉的潘先生肠子都悔青了。

  3月26日下午,家住永嘉的潘先生约上朋友潘某一起到乐清大荆镇逛街采购物品。在路边,眼尖的潘先生发现地上躺着一张银行卡,他捡起银行卡,发现卡的背面写着六位数字。 “今天走了什么运,捡了张带密码的银行卡。”潘先生兴奋地跟朋友潘某说真是天上掉馅饼了。随即,两人直奔银行,查询卡内余额。看到账户内还有6500余元,两人顿时心花怒放,一起将钱取出来分掉。

  拿着“赚”的钱,两人当天采购了不少物品回去。

  卡主收到银行短信后报警

  可是令潘先生等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他们取钱的同时,银行卡的主人收到了银行发出的取款短信。

  “到底是哪张卡取钱了。”朱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前段时间,为了方便缴纳水电费,朱先生特意办理了张银行卡,往里面存了一万元现金。可这张卡除了扣费外,家人只会往里面存钱,不可能把余额取走。问遍了家人,朱先生方知这张卡不知何时已经不见踪影。随即,朱先生向大荆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前往银行查看,并调取监控。

  很快,民警锁定了潘先生和其朋友。4月9日,当潘先生和朋友再次前往大荆采购物品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当民警告知,他们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涉嫌信用卡诈骗行为时,潘先生傻眼了,立即表示可以马上将钱退还失主。次日,潘先生和朋友被乐清警方取保候审。

  “捡钱不还”和“捡卡取现”截然不同

  浙江国兆律师事务所律师阮建锋:说,“捡钱不还”和“捡卡取现”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只需要把钱退还给失主即可,捡钱不还,如果明知失主是谁却拒不归还,且金额数量较大,也只可能涉嫌侵占罪。

  捡到他人银行卡,并在自动柜员上取现,即属于冒用他人银行卡。根据《刑法》规定,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对于数额较大的,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如果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警方提醒:为了自己银行卡内存款的安全,市民切勿将密码和银行卡放在一起,注意密码的设置和保管,一旦发现银行卡遗失,应立即电话挂失。此外,捡到银行卡等物品一定要及时上交相关工作人员,切勿惹“祸”上身。(李杨慈 周岳)

                                                                    【编辑:张寒萍】

顶:38 踩:71
对本文中的事件或人物打分:
当前平均分:-0.6 (307次打分)
对本篇资讯内容的质量打分:
当前平均分:-0.5 (284次打分)
【已经有261人表态】
57票
感动
31票
路过
27票
高兴
34票
难过
24票
搞笑
28票
愤怒
26票
无聊
34票
同情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