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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热度980票  浏览120次 时间:2017年6月22日 15:00

2017621日下午,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广州胜利召开。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团省委书记池志雄,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团省委副书记梁均达以及来自省委政法委、省人大法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15个厅局和有关高校领导、各地市会员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以往工作成果,全面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副书记石佑启同志新当选为广东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长。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邓建伟同志、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专委李庆协同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适权同志受邀出席并分别就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主题发言。会上,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为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新当选会长石佑启同志颁发荣任证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同志发表讲话,为做好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指明方向。

完善顶层设计,在全国率先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立法

充分发挥研究会覆盖领域广泛、智库资源丰富的优势,努力成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政策的有效建言者,牵头推动两条例立法修订。经省人大批准,联合省人大法工委等单位,于200711日修订出台中国首部有未成年人代表全程参与起草并获通过的地方法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于200911日修订出台《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涉及网瘾、吸烟、酗酒、流浪、校园安全等影响青少年健康等主要问题。201161日,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实施细则(试行)》,为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偏低及判后监管难问题提供依据。推动将未成年人、25岁以下青少年涉罪犯罪率纳入省预青考核重要指标,为我省社会治理创新和平安广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注重课题调研,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

研究会注重理论研究,以专业为支撑、以课题为载体,形成了一系列的调研报告。研究会深入粤东西北开展调研,完成《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现状及趋势》课题,提出适应粤东西北青少年成长发展需求、特点以及适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模式。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形成《广东未成年人犯罪调研报告》,深入分析广东省青少年犯罪的现状、成因并提出具体对策。针对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开展调研并形成《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问题与对策基于广东省共青团的探索》,完成从共青团角度解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问题的理论探索。针对广东省青少年毒情形势及特点,调研并形成《当前广东青少年吸毒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为我省制定青少年禁毒举措提供借鉴。

注重社会动员,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从事预防工作

为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社会化动员,研究会积极推动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截至2016年底,全省青少年事务社工共计9426人,累计服务青少年180万人次。根据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对共青团参与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自20149月以来在全省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协助组建熟悉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知识的社工及志愿者队伍,开展针对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工作。2015年胡春华书记对此项工作批示:做的很好,青年工作要做实。实施伙伴同行粤东西北地区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投入128万帮助粤东西北与珠三角社工机构结对帮扶,引进珠三角优质社工资源协助粤东西北地区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并联合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中心,共同推动全省专业社工服务均衡发展。目前,推动建立了一支356名青少年社区矫正社工和7580名志愿者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南方网 全媒体记者/胡曼筠 通讯员/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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