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团聚:申请人与家属住所不一致是否影响审批?
罗马2月15日消息,一名移民在申请家庭团聚时,需要提供为家属准备的住房证明,如果因为工作原因申请人的住所与家属的住址不一致,是否影响审批?专业人员就此做出了详细解释。
办理家庭团聚申请时,居住情况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保健条件,而这一点需要一份居住条件合格证明来证实。此外,根据内政部2008年第1575号通报的规定,当申请人提供的家属住所与本人的不同时,无论申请人未来准备搬到家人的住所中,还是继续有个人单独的安置,都被视为符合申请条件。
另外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来自合法途径的收入,不能低于递交申请当年的社会救济金标准(2013年为5750欧元),申请一名家庭成员团聚,收入要求是社会救济金的1.5倍,申请两名家庭成员团聚,收入需超过救济金的2倍。
家庭团聚的申请手续通过内政部网站办理,进行注册后按步骤进行,申请表是S表(链接https://nullaostalavoro.interno.it/Ministero/index2.jsp)。持下述各类居留的非欧共体国家移民可申请家庭团聚:就业和自主工作,避难,学习,宗教或家庭目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