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被控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等四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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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6日,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右)与该局副局长彭长健在现场抢险指挥部商讨抢险救援细节(图片来源:中新社)
图为2011年3月6日,全国两会,重庆代表团召开记者发布会,薄熙来,黄奇帆延时接待记者。图为王立军出席发布会(图片来源:北京《新京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害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王立军的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