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火锅店首开业就用口水油 砸监控对抗检查
继大龙燚火锅口水油案后,今天上午9点40分,“匠心坊”火锅地沟油案也在温州鹿城法院一审开庭。今天下午,另一案万德府火锅店口水油案件也在该院开庭。
在去年的突击检查中,这家开业首日就开始用口水油的火锅店,通过砸监控设备对抗执法人员。不过,法庭上,老板王建清称,是因为喝多了。
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2016年9月8日至11月2日间,王建清雇佣李有林、陈国军、张家林,在其经营的“匠心坊”火锅店内,循环反复地使用滤网勺、铁桶等工具过滤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废弃油,运至温州市区法派路一废旧厂房内。在王建清、李有林指使下,陈国军、张家林使用铁桶、煤气灶等工具提炼加工成“老油”(俗称“口水油”),再运至“匠心坊”火锅店内,加入火锅锅底中,销售给客人食用。2016年11月2日晚,“匠心坊”火锅马鞍池店及法派路废旧厂房加工点,被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检察机关认为,王建清、李有林、陈国军、张家林利用餐厨废弃油脂加工食用火锅油,并提供给消费者食用,其行为触犯刑律,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王建清否认自己参与“口水油”事件。“直到大龙燚出事后我才去调查厨房。”王建清说,尽管匠心坊马鞍池店9月8日开业第一天起就在用口水油,但他不知道工序,更不知道厨房用的油是违法的。
而在侦查阶段,王建清曾交代,在他们老家,一直都是使用口水油,这样火锅吃起来有劲一点,所以匠心坊开业后,他让员工也这样做。
庭审期间,公诉人问王建清为什么在鹿城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时,砸了马鞍池店里的监控,王说自己是喝多了。
员工李有林称,口水油加工场地由老板王建清租房,加工设备部分也是老板买的。而陈国军则交代,在老板王建清和李有林的授意下,去店里收集废油加工,每天收集20到30斤,用开水洗2、3次,加热炼干后桶装运至店里。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王建清1年6个月至2年6个月、李有林1至2年 、陈国军和张家林8个月至1年8个月。公诉人称,王建清在庭上做无罪辩解,认罪态度较差,建议从重处罚。
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